這學期的課要做出一本書, 原本打算是改寫幸福先生的文章變成兒童版, 但是經過幾番修訂, 怎麼看都不太對, 不是太抽象就是偏離原意或是重點放錯等等的問題, 主要是, 故事太大了, 原本的故事對小孩子來說是有點太抽象, 我這才理解電視上面演的都是真的, 滿桌滿地皺成一團的稿紙, 塞到爆漿的廢紙簍, 作家在書桌前, 昏黃的燈光下, 手肘頂著桌手掌頂著額頭苦思的模樣。
心灰意冷之餘, 我想著是否要放棄這個故事, 反覆看著修修改改的故事, 覺得有一小段後來加進去的小插曲, 其實頗有意思, 後來決定壯士斷腕, 拋棄原本的故事, 看看能不能改寫這個插曲部分, 把他加長, 從四頁改成三十頁, 結果如我預想的, 只花了二十分鐘就完成, 除了一些用字上要在修正之外, 主架構相當流暢, 看得我龍心大悅(這篇文章我好像第二次亂用成語了目前), 決定就是它了。
後來體會到, 寫給小孩子的東西, 就是放大生活中的小細節, 一個點就會變成一個故事, 當然這只是方法之一, 不盡然所有的兒童圖書都是這樣, 只是對於我這種偏好字少的人來說(最好是一頁一個句子…), 還算是一個不錯的方法哩。
在到達目標之前保留一個改變的彈性空間,誤入歧途得來的驚喜也不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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